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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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04-12  点击:[]

各二级学院(部):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精神,探索创新性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国家级和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内容

本次申报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 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立项原则及数量

1、国家级和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分开申报,经二级学院(部)推荐,专家评审,学院择优进行国家级和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立项。

2、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数为15项,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数为30项。

三、项目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对象: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可以个人或团队申报,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须以团队申报,团队申报的参加人数最多不得超过5人。

2、项目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人根据申报项目类别填写“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或“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或“大学生创业实践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一份书面稿),并递交至学生所在二级学院(部)。

(2)各二级学院(部)认真组织初评和推荐,并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要求二级学院(部)对推荐项目进行排序)。

(3)项目申报截止时间:所有申报材料(项目申请书及项目汇总表)请于4月26日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报送教务部行健楼207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564910017@qq.com邮箱。

3、学院组织初评与推荐

在各二级学院推荐的基础上,教务部组织人员进行评审,确定国家级和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立项,并予以公示和发文。

四、项目资助及管理

1、经费资助

(1)资助额度:对于成功立项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学院给予一定补贴。

(2)经费使用范围:项目经费可以用于购买(复印)图书、资料、药品、元器件等相关耗材,参加学术会议、与调研活动相关的交通费等。

2、项目管理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实施、检查、结题验收等,按照《浙江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附件:1. 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

2. 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

3. 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

4. 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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