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2017年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通知

2017-10-10  点击:[]

各二级学院:

2017年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已经启动,为有效推进学生参保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7级新生和往级新参保学生参保

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确认参保人员名单。填写附件1、2《医保参保模板》(注:EXCEL模板为固定格式,输入信息时不能做任何更改;输入的所有内容包括数字,均必须为文本格式),收集白底电子一寸照(制作医保卡用),照片分辨率236*295,文件名为身份证号_姓名,不参保的学生签订《之江学院学生不参加大学生城居医保知情同意书》(附件3),10月18日前将最终统计名单(电子版按专业分)、一寸照(电子)、不参保学生保证书(签字)交至综合保障部办公室(行健楼101)。

二、往级学生续保和退保

各学院(14级、15级)以班级为单位,统计退保学生,签订《之江学院学生不参加大学生城居医保知情同意书》,10月18日前将退保学生名单(注明工商银行卡号)和《之江学院学生不参加大学生城居医保知情同意书》交至综合保障部办公室(行健楼101),未申请退保的学生视为续保,此后原则不再受理医保的退保工作。

三、缴费

往级续保学生(入学时已缴入财务)由学校财务代扣, 2017级新生和新参保的往届生用app缴费,缴费时间预计在参保统计结束后两个星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缴费不成功再由学校财务统一收缴,资费为100元/年,按照学制年份数缴费(除建筑五年其余专业均为四年),期间不可退保。(详见附件4《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市区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通知》)。

四、制卡

缴费结束后,学校统一将材料递交给柯桥区市民卡中心,由市民卡中心统一制卡,制卡时间为2个月。

五、注意事项

(一)关于重复参保

绍兴市户籍学生因全民参保系统,如果学生已经在县、区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同一时间段不可参加柯桥区医保,异地学生可两地参保,请自行选择。

(二)新参保人员参保年份问题

2017级大学生一次缴费产生4年待遇,待遇时段为2017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其中户籍为绍兴市六个县市区的学生,如果2017年度已经参加户籍地居民医保的,待遇时间段为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不允许退保。

(三)柯桥区本籍困难学生试行免缴

柯桥区经民政部门确定的困难人群有以下五类人群:低保、低保边缘户、因病致贫户、重点优抚对象。

(四)就诊报销(详见附件5《柯桥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1、普通门诊

可到华舍街道兴越社区卫生站,柯桥街道人民医院,华舍街道人民医院等柯桥区各医保指定医院就诊;

2、住院

学生可凭身份证及相关证明,到柯桥区公共服务中心(柯桥华齐路1066号,柯桥区公共服务大楼)社保窗口(86-90号)进行住院报销。

(五)关于市民制卡期间门诊费用报销问题。

经学院领导和柯桥区社会事业保险管理局协调,学生在制卡期间门诊费用可凭发票到社保窗口报销,请保存好相关发票。市民卡正式发放后凭市民卡正常就医。

联系人:邵华浩

联系方式:办公室电话-057581112598(902598)手机-13675752591

附件:1. 毕业班学生参保模板

2. 普通学生(含新生)参保模板

3. 之江学院学生不参加大学生城居医保知情承诺书

4.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市区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通知绍政发(2016)45号

5. 绍兴市柯桥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上一条:关于2017年下半年教职工体检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7年新教师岗前培训活动的通知

关闭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越州大道958号 | 邮箱:jdfy@zjc.zjut.edu.cn | 电话:0575-81112564

学院微博

学院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