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新教师岗前培训实施办法》(浙工大人〔2008〕18号)、《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青年教师进修学校(试行)》(浙工大之江学院〔2007〕45号)精神,学院定于10月12日(周四)举行新教师岗前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6年9月1日以后进校的新教工(包括:新引进的绍兴事业编制教师,从事教师、辅导员(社区辅导员)岗位工作的非事业编制教职工),以及未完成2016年岗前培训的教师,未参加过岗前培训的从事教师、辅导员(社区辅导员)岗位工作的非事业编制教职工。同时,欢迎其他教职工参加培训讲座。
二、培训内容及地点
详见附件,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培训相关要求
岗前培训是帮助新教师成长的重要环节,也是教师申请主讲教师资格、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必备条件,请相关部门(单位)认真做好组织工作,通知相关教师准时参加培训活动。
培训期间,要求教师严格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因故缺席的课程需参加下一年的培训。
联系人:王舟,联系电话:81112527 。
附件: 2017年新教师岗前培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