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6年校级相关课程建设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校级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浙工大教[2015]5号),对2016年相关课程建设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2013年立项未结题的优秀课程(群)、精品课程和通识一般选修课程今年年底前必须结题(清单见附件4),2014年立项的优秀课程、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和新生研讨课程今年可正常申请结题验收。具体流程如下:
项目组提出结题验收申请(5月31日和11月30日前),填写《浙江工业大学教学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交以下材料1份及其电子版:
1.《浙江工业大学教学建设项目结题简表》(见附件2)、项目总结报告(1万字以上)、项目申请书中承诺的建设内容和预期成果及相关支撑附件材料;
2.浙江工业大学优秀课程建设评价方案(见附件3)+支撑材料(其中评价方案要求填写好“自评分”,支撑材料是自评表所需提供的各种材料)。(备注:此项目只有优秀课程(群)需要提供)
3.历年学评教成绩、督导组听课记录、学生座谈会记录(要请督导组老师召开,任课教师不允许在场)。
项目组将上述书面和电子材料交教务丁鼎楼204(联系人,徐静波(电话:81112769,EMAIL:flashding@qq.com)。由教务审核盖章后送交浙工大本部,学校将在6月和12月组织课程验收汇报答辩会,经专家审议后发文公布结题验收结果。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教学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表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教学建设项目结题简表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优秀课程建设评价方案
附件4.验收课程清单(包含优秀课程、精品课程、一般通识选修课程、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和新生研讨课程清单)
教务部
20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