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强化校级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强化校级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

各学院(部)、机关各部门:

为切实发挥项目研究与改革成果在推动本科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方面的重要作用,学校将进一步加强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对项目实效的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目前我校部分校级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重申报、轻建设”、到期尚未验收、结题的实际情况,学校决定重申教学建设项目的有关规定,确保教学建设项目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浙工大教[2011]1号):

1.学校2008-2011年度立项的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网络教育资源建设项目、优秀课程建设项目、精品课程建设项目、重点教材建设项目至今尚未验收或结题的(项目清单由教务处另行发给各部门),学校将正式发文予以中止;

2.学校2012年度立项的校级教学改革项目、校教学方法改革专项项目、优秀课程建设项目、重点教材建设项目至今尚未验收或结题的(项目清单由教务处另行发给各部门),请于2015年12月31日前予以验收或结题,到期仍不能验收或结题的项目,由学校正式发文予以中止;

3.校级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完成情况与各学院教学业绩考核紧密挂钩,学校发文中止的项目,其负责人2年内不得再申报各级各类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

二、项目验收或结题办法

1.校级教学改革项目

为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学校将改变以往项目组提交结题材料、教务处审核验收的项目验收办法,成立校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专家组,定期(每年5月和11月)组织项目结题验收汇报答辩会。具体程序如下:

1)项目组向学院提出结题验收申请(每年430日和1031前),填写《浙江工业大学教学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交以下材料1份及其电子版:《浙江工业大学教学建设项目结题简表》(见附件2)、项目总结报告(1万字以上)、项目申请书中承诺的建设内容和预期成果附件

2)项目组所在单位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查,经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学院(部门)盖章后,交教务处;

3)学校组织汇报答辩,专家审议;

4)学校发文公布结题验收结果。

5)学校对项目执行情况好、推广价值大的项目予以滚动支持。

校级教改项目采用汇报答辩的形式,旨在一方面不断完善教改项目从立项、中期检查到结题验收的全过程监督和管理,提升项目建设质量,积极培育教学改革成果,另一方面搭建一个教学改革成果的展示平台,促进各项目组之间相互学习和交流。

2. 2012年立项的教学方法改革专项项目,根据其管理办法,教务处将于2015年下半年统一组织一次验收评估会,各项目组可在9月30日前向教务处提交上述材料申请。

3.校级课程建设项目

学校课程建设项目包括校级优秀课程(群)、校级精品课程、校级开放课程、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和新生研讨课程等。

为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学校将成立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专家组,定期(每年6月和12月)组织项目结题验收汇报答辩会。具体程序如下:

1)各类课程建设项目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浙工大教[2011]1号)和相应的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提交相应材料(项目组可在5月31日和11月30日前提交材料申请)。

2)项目组所在单位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查,经分管教学学院领导签署意见、学院盖章后,交教务处。

3)学校组织课程验收会,发文公布结题验收结果。

4.校级重点建设教材

向教务处提交出版后的重点建设教材2本即直接结题,不需另行填写材料。

三、项目结题联系方式

以上项目请交书面材料一份并交电子版,教学改革项目、教学方法改革专项项目、重点建设教材联系高云(电话:88320442,EMAIL:jxyj@zjut.edu.cn),课程建设项目联系徐静波(电话:88320370,EMAIL:jxk@zjut.edu.cn)。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的进展,务必通知到项目负责人本人,并在学院内部适时举行项目结题汇报会以扩大项目成果共享面。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教学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表》

2、《浙江工业大学教学建设项目结题简表》

二O一五年三月五日

上一条:关于对2016年校级相关课程建设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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