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百门专业核心课程建设管理实施意见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百门专业核心课程建设管理实施意见

(讨论稿)

课程建设是专业建设的基础和中心环节,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为推进学院一流的区域应用型大学建设,落实产出导向(OBE)的人才培养教育理念和质量观,构建高质量的专业课程体系,支撑专业建设,学院决定启动百门专业核心课程建设计划。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设目标

专业核心课程(含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是指凝炼和体现本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要求的主干核心课程,对本专业基本领域有一定的覆盖和支撑。专业核心课程坚持“质量第一”原则,高起点建设,高标准要求,着重在更新教学内容、创新课堂教学模式、改革课程成绩评价体系、优化课程教学团队、建设优质课程资源、凝炼课程教学特色和提升国际化水平方面开展工作。通过建设,成为在浙江省乃至全国应用型高校中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示范性专业课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1.制订课程质量标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教学目标,制定并完善课程质量标准,明确该专业课程对于培养目标和毕业生能力素质要求达成的作用,为更好地开展教学活动和教学评价等提供指导和依据。

2.更新课程教学内容。更新并优化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和教学内容,确保核心课程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支撑。优化课程(群)内各课程(知识单元)之间的衔接与联系,有效减少课程教学内容间的重复与脱漏。

3.建设课程教学资源。建设课程网络教学资源,实现课程教学大纲、教师授课课件、习题库、试题库、教师微课视频等课程资源上网。为学生在线学习、自主学习建立网上测试题库和测试平台,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在学院课程中心开展SPOC教学实践,运行效果好可进一步在院外精品在线课程教学平台开展SPOC或MOOC教学实践。

4.创新课堂教学模式。充分利用院内外优质在线开放课程资源,引入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问题教学、案例教学等多种教学方法,开展“一课双师”、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引导学生进行自主性、探究性和协作性学习。

5.改革课程成绩评价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学生学业成绩评价体系,课程考核注重学生能力素质培养,突出体现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注重对学生学习过程中的学习态度、课堂讨论、自主学习、完成作业、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情况的考核。

6.建设课程教学团队。形成一支富有合作精神、静心教书、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优秀专兼职教学团队。建立定期开展教学研究、集体研讨交流制度,促进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的院内外教学示范,引领推广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经验。

三、申报与立项

专业核心课程建设周期为两年,分三批建设。首批建设35门左右专业核心课程,建设期从2016年到2018年;第二批再建设35门左右,建设期从2017年至2019年;第三批再建设30门左右,建设期从2018年到2020年。计划五年内建设100门专业核心课程,原则上每个专业不超过4门。

1.申报条件: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课程教学团队的结构合理,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与改革能力;教学资源建设、课堂教学改革等已有一定的基础。

2.申报程序:各二级学院应根据课程对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达成的作用和贡献度来推荐专业核心课程,组织课程负责人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二级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推荐意见后上报教务部,学院审批后立项。

3.各级精品、优秀课程(专业基础与专业课程)申报优先在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项目中遴选推荐。

四、过程管理与经费使用

1.百门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由二级学院进行过程管理。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终期验收由教务部、教学质量监控部和二级学院组织实施。中期检查达到预定建设要求的继续进行建设;未达到预定建设要求的进行整改,达到后继续建设,整改后达不到预定要求的将终止该项目。

2.完成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后,由所在二级学院对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总结,提交评估报告。

3.每门专业核心课程的立项经费为4万元,项目立项后学院先拨总经费的50%,项目通过中期检查后再拨付总经费的50%。核心课程的建设经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核心课程建设的业务开支(含不超过总经费10%的校外专家评审咨询费)。教务部和计划财务部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管。建设期满由审计部对经费使用进行审计。

所有立项的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项目通过验收后,学院将授予“专业核心课程”称号并在教学工作量计算时给予1.2的系数补贴。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行,由教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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