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结果公示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教师(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修订)》(浙工大之江学院〔2018〕46号)和《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2023年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之江人事〔2023〕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学院职称评聘工作要求,经机械工程学院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推荐组会议表决推荐,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正高推荐名单:
副高推荐名单:
1. 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机械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办公室(电话:0575-81112782邮箱289547904@qq.com)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2. 要求:反映问题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以单位(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3. 公示时间:从12月7日起到12月1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