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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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入驻浙江工业大学柯桥创新研究院、浙江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之江园的通知

2016-11-08  点击:[]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柯桥创新驱动新动力,实现之江学院及浙江工业大学教学、科研、人才等优势与柯桥区社会经济发展的紧密结合,探索产学研融合新模式,柯桥区人民政府和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共同组建了浙江工业大学柯桥创新研究院、浙江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之江园。

研究院(之江园)将重点在高端纺织、时尚创意、软件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绿色和装配式建筑以及新型城镇化等领域,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孵化、校企联合研究中心的建设以及高层次人才的引进等工作。2017年,研究院(之江园)拟遴选5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2个以上校企联合研究中心、4名以上浙工大专家教授、3-4个校内研究所入驻科创楼。

研究院(之江园)制订了《浙江工业大学柯桥创新研究院入驻管理办法》(见附件1),现将园区入驻条件、政策与服务以及入园会审流程通知如下:

一、园区入驻条件

1、孵化企业:

(1)须在绍兴市柯桥区注册,注册地址为之江学院科创楼内,要求为园区内新注册或注册成立不超过3年并迁入到园区的企业独立法人;

(2)具有明确的主营业务和良好的创业团队,优先考虑高端纺织、时尚创意、软件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绿色和装配式建筑以及新型城镇化等方面的初创企业;

(3)有技术开发队伍和技术开发条件,有实施孵化项目的技术能力和后续开发能力;

(4)研发、生产符合环保要求,无噪音、废水、废气、废物等污染产生;

(5)入驻后三年的预期纳税销售额不少于100万元。

2、校企联合研究中心:

(1)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并紧密结合柯桥区产业体系和发展方向开展科学研究;

(2)具有良好的团队和基础,与共建企业开展研发项目或联合申报市级以上各类项目1项以上,如与柯桥区外企业合作共建,则研发的技术或产品须用于柯桥区内属企业;

(3)转入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或研究院(之江园)的年均科研经费理工科类30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10万元以上。

3、高层次人才:

(1)须为国家“千人计划”、国家“青年千人计划”、省“千人计划”或绍兴市“330海外英才计划”人才之一;

(2)已与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或研究院(之江园)签订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协议;

4、浙工大专家教授、校内研究所(满足以下任意两个条件):

(1)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良好的团队基础,已与柯桥区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或培训项目,并近5年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1项以上或累计科研经费到款理工科类60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30万元以上,到款单位须为浙江工业大学或之江学院或研究院(之江园);

(2)每年申请各类专利5项以上,其中国家发明专利2项以上,第一单位须为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3)拥有可产业化的研究项目或创业项目,经评审通过后可入驻。

二、政策与服务

1、提供办公、研发场地以及展示、洽谈、会议、报告等配套服务和设施;

2、提供科技咨询指导、科技信息对接、科技成果转化等服务;

3、提供工商、税务、财务、法务、知识产权代理等中介代理服务;

4、协助申报各级各类项目,获得政府补助;

5、整合银行、创投等金融服务机构,提供科技金融服务;

6、可按学校规定使用校内相关资源;

7、提供每年210万元的科技专项经费,根据申请项目情况给予不同额度的扶持资助。

三、入园会审流程

1、申请入驻机构(高层次人才除外)提交《入驻申请表》(见附件2-1、附件2-2、附件2-3)及入驻要求提供的材料;

2、会审小组对申请入驻机构按照入驻管理办法规定的入驻条件进行审查,并在五个工作日以内就是否同意入驻给申请者以明确的答复;

3、同意入驻的,予以办理入驻手续,签订《入驻协议》和其它服务协议。

请将电子稿发送至249617623@qq.com(主题需标明公司或机构名称),纸质稿上交至柯桥地方研究院(行健楼418),申报截止日期为11月15日。

联系人:童竹萱办公室电话:0575-81112777手机:15957503379(短号:653379)

附件:1. 浙江工业大学柯桥创新研究院入驻管理办法

2-1. 入驻申请表-孵化企业

2-2. 入驻申请表-校企联合研究中心

2-3. 入驻申请表-工大专家教授团队、校内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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