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实提高党员质量,落实“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 慎重发展”的方针,按照《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 实施细则》 (浙工大之江党〔2017〕15 号) 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入党积极分子发展要求
1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具备一定的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对党有正确的认识,政治 立场坚定,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2 .大学期间主动递交入党申请书,参加并通过党的基本理论和
基本知识 600 题考试;
3 .学习成绩优良,上学期期末平均学分绩点在班级前 70% ,且 无不及格科目;
4 .积极参加学院各级学生组织并工作满半年且考核合格;志愿 服务意识强,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志愿者工作,被考察学期志愿 服务工时不得少于 6 小时;
5 .符合以上条件,且经各团支部民主推荐 (每学期推荐人数不 多于 5 人,且由班主任和全体学生共同投票选举) 产生。
第二章 预备党员发展要求
机械工程学院党总支根据学院要求每年发展学生党员2 次,大一及大四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发展党员。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政治事件中立场坚定, 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思想较为成熟稳定,入党愿望强烈,入党动 机端正;积极参加机械工程学院“元气先锋站”组织的各项活动;
2 .考察期满 1 年及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学院党校学习, 并获得结业证书;
3 .推荐为党员发展对象的学生,最近一年考察期内需在各级各 类学生组织中担任五类干部及以上;或获得院级及以上学生奖学金、 院级优秀荣誉称号;或考察期内获通报表扬 3 次及以上;
4. 学习努力,成绩优良。大二、大三通过英语四级 (或日语三级) 、大四英语四级达到 400 分 (或日语三级 95 分) ,通过计算机 二级等级考试 (单招单考、专升本学生不考察) ;入党前一学期期末 考试无不及格科目;
5. 发展预备党员前一学期成绩需达到以下要求:大二年级平均 学分绩点在专业前 40%;大三、大四年级平均学分绩点在专业前 45%;
6. 学习成绩或等级考试有一项达不到要求的,若有以下突出表
现,经支部推荐并报学院党总支讨论通过后可放宽其中一项条件:
(1) 担任学生干部,对学院学生工作有突出贡献;
(2) 校“运河杯”二等奖 (含) 以上或其他重要赛事获奖;
(3) 就业层次较高;
(4) 考取硕士研究生;
(5) 其他经学院党总支认定为突出事迹的;
7. 曾参加院级及以上课外科技竞赛 (如“之江杯”、“挑战杯”、 “互联网+”等) ,立项并结题;
8. 发展预备党员前一年的考察期间,需满足 40 个党员工时。
满足以上所有条件者,主动提出申请并参加各党支部的公开答辩 (答辩办法详见附件) ,择优发展。
第三章 预备党员转正要求
1. 预备党员预备期一般为一年,必须按时参加学院党支部会议 和党建活动,无故缺勤 1 次 (含) 以上且情节严重者,报机械工程学 院党总支讨论可延期转正;
2. 预备党员预备期结束前,须由个人主动提出转正申请,各党 支部根据预备期的考察情况,经支部大会讨论表决是否通过、延长或 取消转正资格,学院党总支审查,报学院党委审批;
3. 预备党员转正前一学年,需满足 60 个党员工时。
第四章 附则
1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原《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党员发展 实施办法》 (2020 年修订版) 同时废止;
2. 本办法由机械工程学院党总支负责解释。
2022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