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党群工作 >> 组织工作 >> 正文

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实施办法 (2024年修订版)

2024-06-13  点击:[]

为了确实提高党员质量,落实“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按照《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实施细则》(浙工大之江党〔2017〕15号)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入党积极分子发展要求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备一定的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对党有正确的认识,政治立场坚定,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2.年满18周岁,大学期间主动递交入党申请书,参加并通过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600题考试;

3.学习成绩优良,上学期期末平均学分绩点在专业/班级前70%,且无不及格科目;

4.参加学院各级学生组织并工作考核合格志愿服务意识强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志愿服务活动

5.符合以上条件,且经各团支部民主推荐(每学期推荐人数不多于班级30%,且由班主任和全体学生共同投票选举)产生。

第二章  预备党员发展要求

机械工程学院党总支根据学院要求每年发展学生党员2次,大一及大四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发展党员专升本学生原则上第一学期和第四学期不发展,党员发展条件第一年参照大三年级,第二年参照大四年级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政治事件中立场坚定,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思想较为成熟稳定,入党愿望强烈,入党动机端正;积极参加机械工程学院“元气先锋站”组织的各项活动;

2.考察期满1年及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学院党校学习,并获得结业证书;

3.推荐为党员发展对象的学生,最近一年考察期内需在各级各类学生组织中担任类干部及以上;或获得院级及以上学生奖学金、院级优秀荣誉称号;或考察期内获通报表扬3次及以上;

4. 学习努力,成绩优良。原则上须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400分以上单招单考、专升本学生不考察);入党前一学期期末考试无不及格科目;

5. 发展预备党员前一学期学习成绩排名在专业前45%;

6. 学习成绩或等级考试有一项达不到要求的,若有以下突出表现,经支部推荐并报学院党总支讨论通过后可放宽其中一项条件:

1)担任学生干部,学生工作表现优异

2)校“运河杯”二等奖(含)以上或其他重要赛事获奖;

3)为主要负责人被省级以上媒体报道者

4)其他经学院党总支认定为突出事迹的;

7. 曾参加院级及以上课外科技竞赛(如“之江杯”、“挑战杯”、“互联网+”等),立项并结题;

8. 发展预备党员前一年的考察期间,需满足60个党员工时。

满足以上所有条件者,主动提出申请并参加各党支部的公开答辩(答辩办法详见附件),择优发展。

第三章  预备党员转正要求

1. 预备党员预备期一般为一年,必须按时参加学院党支部会议和党建活动,无故缺勤1次(含)以上且情节严重者,报机械工程学院党总支讨论可延期转正;

2. 预备党员预备期结束前,须由个人主动提出转正申请,各党支部根据预备期的考察情况,经支部大会讨论表决是否通过、延长或取消转正资格,学院党总支审查,报学院党委审批;

3. 预备党员转正前一学年,需满足60个党员工时。

4. 党员“微积分”考核在“良”及以上等级。

第四章  附则

1.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原《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版)同时废止

2. 本办法由机械工程学院党总支负责解释。


2024年613


下一条:机械工程学院关于成立课程思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闭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越州大道958号 | 邮箱:jdfy@zjc.zjut.edu.cn | 电话:0575-81112564

学院微博

学院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