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关于印发第九轮岗位设置与岗位聘任办法的通知》(浙工大之江学院〔2024〕47号)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关于印发岗位设置与岗位聘任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工大之江学院〔2024〕49号)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关于印发教师等岗位聘任条件与任期目标任务的通知》(浙工大之江学院〔2024〕50号)《机械工程学院第九轮岗位聘任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经过个人申请,资格审查、材料公示、评审推荐,机械工程学院岗位聘任小组投票表决等程序,现将我院专业技术六级及以下岗位拟推荐人员结果(同岗级人员按姓氏笔画为序)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机械工程学院专业技术六级及以下岗位拟聘人员名单》。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机械工程学院办公室(电话:81112564)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2、要求:反映问题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3、公示时间:从2024年11月19日起到2024年11月20日16:3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