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关于印发第九轮岗位设置与岗位聘任办法的通知》和《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岗位设置与岗位聘任实施细则》等要求,经个人申报、机械工程学院资格审查,将我院专技九级至十二级岗位符合申报条件人员进行公示。具体申报名单如下(序号不分先后,以姓氏笔画为序):
序号 |
姓名 |
申报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
申报专业技术类别 |
1 |
刘春艳 |
九级 |
专业技术岗 |
2 |
郑洁 |
九级 |
实验技术岗 |
3 |
黄经述 |
十级 |
其他专技岗 |
4 |
林越敏 |
十一级 |
实验技术岗 |
5 |
余鹏 |
十一级 |
实验技术岗 |
6 |
骆增发 |
十二级 |
其他专技岗 |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机械工程学院办公室(电话:81112564)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2、要求:反映问题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3、公示时间:从2024年11月12日起到2024年11月14日止。
机械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