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公示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教师(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修订)》(浙工大之江学院[2018]46号)和《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2021年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之江人事〔2021〕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学院职称评聘工作要求,经个人申报、机械工程学院资格审核,现将我院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符合申报条件人员材料(见附件)进行公示。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机械工程学院办公室(电话:0575-81112564邮箱1049163241@qq.com)或学院监察办公室(电话:0575-81112735,邮箱jcb@ zjc.zjut.edu.cn)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2、要求:反映问题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以单位(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3、公示时间:从9月18日起到9月24日止。
机械工程学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一十八日
附件:机械工程学院-何桂霞,机械工程学院-柴灏,机械工程学院-雷昌毅,机械工程学院-黄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