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教师(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实施意见》(浙工大之江学院[2015]30 号)精神,学院已发布《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2017年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之江人[2017]4号),并启动2017年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间安排做好相关工作。《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2017年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及其附件详见组织人事部网站。也可直接点击http://172.16.253.16/rsb/worksShow.asp?ID=662(仅限校内和VPN用户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