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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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届毕业生户籍迁移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7-05-05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了及时、准确地做好2017届毕业生户籍迁移工作,为毕业生顺利就业提供便捷服务,现将2017届毕业生户籍迁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毕业生户口迁出名单及相关信息已整理完毕,请各二级学院相关负责人直接与保卫部联系获取资料并核对。

二、如有下列情况需变更的,可直接在获取的资料表格上进行修改,并以修改后的户籍信息上报为准。

1.因转学、转专业需变更的;

2.因休学、复学需要变更毕业时间的;

3.其他原因需要变更的人员情况等。

三、根据毕业生去向,请在表格“户口迁往地”一栏内,填写毕业生户口迁往地址(迁往地址只需填写至工作单位所属的XX市人事局或XX市人才交流中心即可(请附上三方协议);其余均迁回原籍,则填至所属市、县(区)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即可)。

四、为了使毕业生能在离校之前领到户口迁移证,请各二级学院务必于2017年5月26日前将《毕业生户口迁移名单》纸质稿(加盖公章)、电子稿各一份报送至保卫部(保卫部邮箱:bwb@zjc.zjut.edu.cn)联系人:沈老师0575-81112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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