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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级学生院内专业自主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2017-03-07  点击:[]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院内专业自主招生实施办法(试行)》(浙工大之江学院[2007]42号)的有关规定,经学生本人自愿申报、各二级学院考核及预录取、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确定2015级学生院内专业自主招生拟录取名单(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17年3月7日起至2017年3月9日下午16:30止,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联系学院学生工作部反映情况。联系人:盛夏,联系电话:0575-81112596。

附件: 2015级学生院内专业自主招生拟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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