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教职工考核办法(修订)》(浙工大之江学院〔2020〕75号)精神,结合机械工程学院实际,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现就做好2022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在岗在册教职工(之江学院中层干部另行考核,下同)按所在部门、教研室进行考核。进校未满半年的教职工参加本年度考核,但不定考核等级;公派出国及脱产进修人员根据其应承担的工作、学习任务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
依据所聘岗位职责要求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三、考核等级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考核等级具体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教职工考核办法(修订)》第八条所列标准进行考核。2022年度机械工程教职工考核优秀等级共6人。
除规定不参加考核的人员外,无故不参加学院年度考核的人员,均视同考核不合格。
四、考核流程
1.个人总结。被考核人应依据岗位职责的要求,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作出书面总结。
2.民主评议。各部门、各教研室在个人总结述职的基础上开展民主评议,提出初步考核意见;考核优秀的推荐比例为20%,实际推荐时不足1人时可推荐1人。被考核人亦可自主申报拟考核优秀(《申报表》详见附件1),自主申报不计入本部门推优比例。专任教师拟考核为优秀时,须重点考虑教学、科研工作完成情况,原则上教学工作量须排名本单位前50%。
3.成立学院考核工作小组。院长为组长,成员由学院领导班子、分工会主席、各部门、各教研室负责人、教师代表组成。学院召开考核工作小组会议,拟确定为考核优秀人员须在会上述职。考核工作小组在个人总结述职、部门(教研室)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对被考核人提出考核等级建议提交党政联席会审定,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期不少于3天)报之江学院组织人事部。
4.D绩点考核。针对专技岗教师,按照《附件2:机械工程学院公共服务工作(D绩点)管理与考核办法》执行。被考核人填写公共服务申报表(详见附件3),以部门、系(教研室)为单位,于12月22日前交学院办公室。
5.根据《机械工程学院教职工个人奖励实施办法》,2022年度设机械工程学院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奖)、教学工作优秀奖(含教坛新秀)、科技工作优秀奖、学生/管理工作优秀奖、服务工作贡献奖各1-2个。由党政联席会审定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
五、时间要求
1.教职工个人总结请于2022年12月22日12:00时前登录“人力资源服务与管理系统”(https://cas.zzjc.edu.cn/cas/login)完成填报。
2.各部门、教研室述职及民主评议工作于2022年12月23日15:00时前完成,同时将本部门、教研室教职工年度考核建议结果报办公室,个人《申报表》递交截止时间同上。
机械工程学院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