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课程考核和成绩管理的若干意见

机械工程学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课程考核和成绩管理的若干意见

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是教学运行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是促进学生学习、检查教学效果和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规范课程考核和成绩管理工作,严肃考试纪律,特制定本意见。

1、课程考核分考试与考查两种。考核方式应根据课程性质和考核内容由相应任课或命题教师统一确定,一般可采取笔试、口试、机试、实践操作等方式,或几种方式相结合。在满足考核要求的前提下,鼓励教师结合课程实际对考核方式进行改革。

2、课程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一般类别课程平时成绩占课程考核总成绩的比例为30%-50%,期末成绩占课程考核总成绩的比例为70%-50%。实验类课程考核成绩各部分比例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放宽。

3、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的期末考试原则上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采取其他考核方式(如一页开卷、开卷、论文、课程报告等)的课程应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课程考试改革申请表》,并报学院备案。

4、学生应凭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隔位就座或对号就座,并将证件放在桌面以便监考人员查验,无证件者不准参加考试。

5、学生未经监考人员允许擅自离开考场(包括上厕所),不得重新进入考场继续答卷。除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开考后迟到20分钟以上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并作缺考论处;考核进行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6、学生的试题、答卷、草稿纸由监考人员统一发放和回收(禁止学生自带纸张),一律不准由学生带出考场。

7、监考人员应严格遵守教学纪律,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在开考前向学生宣读考试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严禁在监考期间读书看报、接打手机、聚集聊天、擅离职守、给学生暗示答案、对考场上的违纪作弊行为不加制止、不如实记录或隐瞒不报等行为,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纪律处分。

附表:《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课程考核改革申请表》

机械工程学院

2016.05.30

附表: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课程考试改革申请表

课程名称: 申请时间:

所属系部

专业班级

任课教师

课程性质

公共基础课□ 专业基础课□ 专业核心课□ 选修课□

考试形式

闭卷□ 开卷□ 一页开卷□ 论文□ 机试□ 实践操作□ 其他□

成绩构成

平常成绩: 期末考试:

申请理由

预期目标

系部审核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机械工程学院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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