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2016年本科教学工作要点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2016年本科教学工作要点

2016年学院教学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教育部等《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教发〔2015〕7号)、浙江省教育厅等《关于积极促进更多本科高校加强应用型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教高教〔2015〕47号)等文件精神,主动适应和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深入推进专业建设,不断优化专业结构,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以能力素质培养为主线,建立完善课程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抓好衡量教学质量的可比指标成绩,稳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在做好日常工作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深入推进专业建设

(1)遵循“面向需求、产教融合、开放办学、共同发展”的原则和“承工大品质面向制造业、立足地方形成特色”的思路,切实做好之江学院“十三五”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规划。

(2)主动应对2017年高考招生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基于招生就业、学科基础和专业评估的专业预警机制和招生计划管理办法,完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削减或调整若干专业。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布局,推动特色专业集群建设。

(3)按照“OBE”理念和质量观,加强专业内涵建设,着力凝练专业优势特色。

2、着力加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1)按照应用型高校建设要求,出台2016级本科培养计划的原则意见,推动建立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复合化、国际化、个性化”。推动以能力素质为导向设计培养方案,逐步形成专业人才培养的能力指标要求。鼓励跨一级学科的专业进行复合型人才培养,建立自主式辅修专业。

(2)推进教学模式改革。扩大以能力培养为导向的教学模式改革试点,总结并推广CDIO模式试点工作经验。鼓励采用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问题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教学等多样化的教学手段,推进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在学院的实施。

(3)深化教学改革。强化教学改革工作的顶层设计,提高教学建设项目在人才培养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在研项目的组织实施和过程管理。推动通识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进一步提高“思政课”教学在提高大学生“三观”育人方面的效果,推动数学、物理等基础课与后续相应专业课程的衔接度改革等。认真总结成果,力争在2016年浙江省教学成果奖的评审中有突破。

3、切实加强课程体系建设

(1)推动以能力素质为导向设置课程体系,建立“能力培养”矩阵,逐步将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能力培养固化并体现到课程中。

(2)强化专业核心课程建设,推进资源共享课、MOOC等课程建设,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模式。

(3)根据2016级培养计划,启动完成新一轮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

(4)改革课程考核,强化过程评价。探索过程评价的实施方法及管理手段,加大过程考核在总成绩中的占比,有效落实学生的课外学习要求。

4、创新完善实践教学体系

(1)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加强校外优秀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总结和典型推广工作。

(2)推动实验室建设,做好学院的实验室建设规划,进一步提高实验室开放程度。

(3)保持学科竞赛传统优势基础上,进一步挖掘、培育新品牌和增长点,扩大学生的参与面和受益面。

(4)强化毕业设计(论文)的实效性,鼓励将行业企业的一线需求作为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来源。引进毕业设计(论文)在线管理系统,适当精简过程检查材料。

5、努力推进开放办学

(1)推进国际化专业和课程建设。引进国外先进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手段和优秀教材,逐步提高国际化教育水平和学生的国际竞争力。

(2)拓展学生国内外学习交流渠道,推进学生第二校园学习经历,加强对学生考研出国的业务指导,提高学生考研成绩。

6、进一步加强“双师型”队伍建设

(1)探索适合学院实际的教师发展中心的工作规律,针对专业负责人、普通教师、新教师等不同层面,组织专家讲座、培训、教学沙龙等系列活动,为教师成长发展、沟通交流搭建平台,提供服务。推动落实、提升教研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鼓励二级学院聘请行业企业专业人士担任专兼职教师,加强在编教师到行业企业接受挂职锻炼。加强“一课双师”制建设,进一步扩大其专业面和课程面。

(3)继续组织好优秀教师教学示范课系列观摩活动。

7、继续抓好标志性考试、考风建设等工作

(1)继续采取措施,抓好CET-4、计算机二级等标志性指标工作。

(2)继续加强考风建设,以考风促学风。加强考务管理,继续实施交叉监考制度;继续推行标准化考场工作,加强技防,在重大考试中杜绝严重作弊事件。

(3)推动教学运行秩序的规范化,编制各环节的工作流程手册,提高管理、服务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上一条: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关于加强课程教学方法和考核方法改革的实施意见 下一条: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办法(试行)

关闭